本文先从介绍JavaScript中基本的几种设计模式开始,最后引出原型对象,然后对原型对象有一个较全面的介绍。
A、工厂模式
我们知道在JavaScript中创建对象可以使用Object构造函数或者对象字面量的方式。但是使用这些方式有一个问题,就是调用同一个接口创建对象时会出现大量重复的代码。开发人员通过将创建对象的过程细节封装为一个接口。这样可以解决创建多个相似对象的问题。例子如下:
/** * 工厂模式 **/ function createPerson(name, age, job) { var obj = new Object(); obj.name = name; obj.age = age; obj.job = job; obj.sayName = function () { alert(this.name); } return obj; } var person1 = createPerson("张三", 29, "工程师"); var person2 = createPerson("李四", 33, "销售");
如以上代码所示:我们在创建相同或相似对象的时候不需要每次都调用Object的构造函数,只需要简单的调用工厂方式来创建对象即可。但是工厂模式没有解决对象识别问题(怎么知道一个对象时什么类型)。因为通过工厂模式创建的对象都是Object类型的,而没法判断是Person类型。后来JavaScript中又引入了构造函数模式。
在JavaScript中通过构造函数可以来创建特定类型的对象,例如:Object、Array等。我们通过构造函数模式来解决对象识别问题。例子如下:
1 /** 2 * 构造函数模式 3 **/ 4 function Person(name, age, job) { 5 this.name = name; 6 this.age = age; 7 this.job = job; 8 this.sayName = function () { 9 alert(this.name); 10 } 11 } 12 13 person1 = new Person("张三", 29, "工程师"); 14 person2 = new Person("李四", 33, "销售");
在构造函数模式中,当代码以13,14行的方式进行调用时会发生以下几个步骤。(1)、创建一个新对象。(2)、将构造函数的作用域赋给新对象(因此this就指向这个新对象)。(3)、执行构造函数中的代码(为新对象添加属性)。4、返回这个新对象。这样person1和person2都有一个constructor(构造函数)属性,该属性指向Person。
对象的constructor属性最初是用来判断对象类型的,但是判断引用类型的类型还是使用instanceof更加可靠一些。通过构造函数模式我们就可以辨别出对象的类型了,这事构造函数模式胜过工厂模式的地方。当然person1和person2还是Object类型的对象,因为所有对象均继承自Object类型。
但是构造函数模式也有缺点。通过构造函数模式创建的对象都有一个相同的方法。即每一个方法都需要在每一个对象上重新创建一遍。如上面的例子所示,sayName方法作为一个对象,在每一个对象上面都会创建一个新的函数对象,这无疑是对内存的消耗。其实所有对象只需共用一个sayName函数即可。有人认为只需把sayName方法放到构造函数外面,这个方法在函数数量较少的时候还可以,但是数量一多,会给维护造成一定的困难。这时我们可以引入原型模式来改进这个问题。
我们创建的每一个函数都有一个prototype(原型)属性,这个属性是一个指针,指向一个对象,这个对象包含可以由特定类型的所有实例共享的属性和方法。这个类似于C#,Java中的static定义的属性(字段)和方法。所有实例共享这些属性和方法。例子如下:
1 /** 2 * 原型模式 3 **/ 4 function Person() { } 5 Person.prototype.name = "张三"; 6 Person.prototype.age = 29; 7 Person.prototype.job = "工程师"; 8 Person.prototype.sayName = function () { 9 alert(this.name); 10 } 11 person1 = new Person(); 12 person2 = new Person();
理解prototype(原型)对象
创建新函数时,就会根据一组特定的规则为该函数创建prototype属性。这个属性指向函数的原型对象。在默认情况下,所有原型对象都会自动获得一个constructor(构造函数)属性,这个属性包含一个指向包含prototype属性所在的函数的指针。看下图解释:

原文:http://www.cnblogs.com/dreamGong/p/491484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