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是用来交换的能满足人们某种需要的劳动产品,具有使用价值和价值两个因素,是使用价值和价值的矛盾统一体。上一篇写了资本主义工资的本质,以此入手,本篇打算结合商品价值与使用价值,尝试论证从事前端界面编写与数据挖掘工作是同等分量的东西。
使用价值是指商品能满足人们某种需要的属性,构成社会财富的物质内容,是交换价值的物质承担者,交换价值表现为一种使用价值同另外一种使用价值交换的量的关系或比例。而价值是凝结在商品中无差别的一般人类劳动,即人类脑力和体力的耗费,使用价值不同的商品之所以能够按照一定的比例相交换,就是因为它们都具有价值,我们用价值来衡量交换价值(也就是使用价值之间的交换比例)。决定一个商品的价值量,是看它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而不是个别劳动时间。举个例子:
生产1把斧头和生产15千克大米的时间相同,即凝聚了相同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价值量相等,即它们的价值相同。也就是说,我们可以拿1把斧头交换15千克大米(此例除去生产成本)。我们不能依凭主观判断哪个分量更加重要,从事各种IT工作也是如此,只有重要的团队合作,没有所谓的高大上之分。或者这样子说,从事数据挖掘的人觉得公式别人很难理解,自己在这方面也付出了很大努力(读研读博的),但是也要了解到从事前端页面编写也要花很多心思;从事前端页面编写的人觉得从事数据挖掘的拿好高工资,自己又干得那么辛苦,殊不知那些人从事数学工作也是呕心沥血,才能那么短时间拿比你高几倍的工资,他们付出的努力要用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来衡量,而不是个人劳动时间。这样也才是我们所追求的公平,衡量劳动力的付出量用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一个人没有付出工作A的劳动代价,从事工作A所用的时间自然长,如果你花时间去学习付出脑力劳动代价,从事工作A所用时间自然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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