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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RE EFFECTIVE C++》条款27 要求或者禁止对象分配在堆上

时间:2015-11-15 14:39:07      阅读:329      评论:0      收藏:0      [点我收藏+]

 

 

1. 要求对象分配在堆上  

  临时对象一般是存在于栈中的,或者是静态对象存在于常量存储区的。那么当创建一个这样的对象的时候,一般是需要隐式或显式地调用构造函数,在销毁的时候调用析构函数的。可以从这方面入手,去限制构造或析构一个对象,从而达到禁止的效果。很明显,我们可以将构造/析构函数设为private,但是构造函数就没有必要设为private了,一般还得靠它来做一些初始化工作,而析构函数只能有1个,那么将析构函数设为private是最好不过了。如果还是需要用到析构函数呢?只需要设一个public的伪析构函数来调用真的析构函数就可以了(注意析构的时候别用delete了)。

  通过设private的析构函数已经可以要求该类必须在堆上创建对象了。但是该类也不能被作为基类继承了,这可能不是我们要的效果。这也不难解决,把析构函数设为protected不就可以解决了。其他的问题并不大,总是可以解决。

 

2. 判断对象是否在堆上

 

《MORE EFFECTIVE C++》条款27 要求或者禁止对象分配在堆上

原文:http://www.cnblogs.com/xcw0754/p/49664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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