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扩展标记语言,是一种标记语言。标记指计算机所能理解的信息符号,通过此种标记,计算机之间可以处理包含各种信息的文章等。如何定义这些标记,既可以选择国际通用的标记语言,比如HTML,也可以使用像XML这样由相关人士自由决定的标记语言,这就是语言的可扩展性。XML是从标准通用标记语言中简化修改出来的。
XML是从1995年开始有其雏形,并向W3C提案,而在1998年二月发布为W3C的标准(XML1.0)。XML的前身是SGML(The Standard Generalized Markup Language),是自IBM从1960年代就开始发展的GML(Generalized Markup Language)标准化后的名称。
GML的重要概念:
1978年,ANSI将GML加以整理规范,发布成为SGML,1986年起为ISO所采用(ISO 8879),并且被广泛地运用在各种大型的文件计划中,但是SGML是一种非常严谨的文件描述法,导致过于庞大复杂(标准手册就有500多页),难以理解和学习,进而影响其推广与应用。
同时W3C也发现到HTML的问题:
为了解决以上问题,专家们使用SGML精简制作,并依照HTML的发展经验,产生出一套使用上规则严谨,但是简单的描述数据语言:XML。
XML是在一个这样的背景下诞生的——为了有一个更中立的方式,让消费端自行决定要如何消化、呈现从服务端所提供的信息。
XML被广泛用来作为跨平台之间交互数据的形式,主要针对数据的内容,通过不同的格式化描述手段(XSLT,CSS等)可以完成最终的形式表达(生成对应的HTML,PDF或者其他的文件格式)。
XML设计用来传送及携带数据信息,不用来表现或展示数据,HTML语言则用来表现数据,所以XML用途的焦点是它说明数据是什么,以及携带数据信息。
每个XML文档都由XML序言开始,在前面的代码中的第一行就是XML序言,<?xml version="1.0"?>。这一行代码会告诉解析器或浏览器这个文件应该按照XML规则进行解析。
但是,根元素到底叫<小纸条>还是<Book>,则是由文档类型定义(DTD)或XML纲要定义的。如果DTD规定根元素必须叫<小便条>,那你写作<小纸条>就不匹配要求。这种不匹配DTD或XML纲要的要求的XML文档,被称作不合法的XML,反之则是合法的XML。
XML文件的第二行并不一定要包含文档元素;如果有注释或者其他内容,文档元素可以迟些出现。
<?xml version="1.0"?>
<小纸条>
<收件人>大元</收件人>
<發件人>小張</發件人>
<主題>問候</主題>
<具體內容>早啊,飯吃了沒? </具體內容>
</小纸条>
原文:http://www.cnblogs.com/13070315n/p/537699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