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blog.sina.com.cn/s/blog_3e26cd0b010008gx.html
定义(definition)、公理(axiom)、定理(theorem)、推论(corollary)、命题(proposition)、引理(lemma)之间的相互关系基本如下。
首先、定义和公理是任何理论的基础,定义解决了概念的范畴,公理使得理论能够被人的理性所接受。
其次、定理和命题就是在定义和公理的基础上通过理性的加工使得理论的再延伸,我认为它们的区别主要在于,定理的理论高度比命题高些,定理主要是描述各定义(范畴)间的逻辑关系,命题一般描述的是某种对应关系(非范畴性的)。而推论就是某一定理的附属品,是该定理的简单应用。
最后、引理就是在证明某一定理时所必须用到的其它定理。而在一般情况下,就像前面所提到的定理的证明是依赖于定义和公理的。
原文:http://www.cnblogs.com/hugh2006/p/541399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