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一件事、一个实体、一个名词,可以获得的东西,可以想象有自己的标识的任何东西。对象是类的实例化。一些对象是活的,一些对象不是。比如这辆汽车、这个人、这间房子、这张桌子、这株植物、这张支票、这件雨衣。 概括来说就是:万物皆对象。
一个标识符,是拿来标识对象或者项目的。它就像我们的车牌号一样,每一辆注册过的车都会有一个确定的号码,不同的车号码各不相同,但是也可能会在不同的时期出现两辆号码相同的车,只不过它们不会同时处于使用之中罢了
所有这些在Java里都得到了简化,任何东西都可看作对象。因此,我们可采用一种统一的语法,任何地方均可照搬不误。但要注意,尽管将一切都“看作”对象,但操纵的标识符实际是指向一个对象的“句柄”(Handle)。在其他Java参考书里,还可看到有的人将其称作一个“引用”,甚至一个“指针”。可将这一情形想象成用遥控板(句柄)操纵电视机(对象)。只要握住这个遥控板,就相当于掌握了与电视机连接的通道。但一旦需要“换频道”或者“关小声音”,我们实际操纵的是遥控板(句柄),再由遥控板自己操纵电视机(对象)。如果要在房间里四处走走,并想保持对电视机的控制,那么手上拿着的是遥控板,而非电视机。
此外,即使没有电视机,遥控板亦可独立存在。也就是说,只是由于拥有一个句柄,并不表示必须有一个对象同它连接。所以如果想容纳一个词或句子,可创建一个String句柄:
String s;
但这里创建的只是句柄,并不是对象。若此时向s发送一条消息,就会获得一个错误(运行期)。这是由于s实际并未与任何东西连接(即“没有电视机”)。因此,一种更安全的做法是:创建一个句柄时,记住无论如何都进行初始化:
String s = "asdf";
然而,这里采用的是一种特殊类型:字串可用加引号的文字初始化。通常,必须为对象使用一种更通用的初始化类型。
原文:http://blog.csdn.net/u010236550/article/details/245557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