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对象设计原则是学习设计模式的基础,每一种设计模式都符合某一种或者多种面向对象设计原则。通过在软件开发中使用这些原则可以提高软件的可维护行和可用性,让我们可以设计出更加灵活也更加容易扩展的软件系统,实现可维护可复用的目标。在使用面向对象的思想进行系统设计时,前人共总结出了7条原则,它们分别是:单一职责原则、开闭原则、里氏替换原则、依赖注入原则、接口分离原则、迪米特原则和合成复用原则。
1.单一职责原则(SRP)
单一职责原则的核心思想就是:系统中的每一个对象都应该只有一个单独的职责,而所有对象所关注的就是自身职责的完成。它的英文缩写是SRP,英文全称是Single Responsibility Principle。
其实单一职责原则的意思就是开发人员经常说的“高内聚、低耦合”。也就是说,每个类应该只有一个职责,对外只能提供一种功能,而引起类变化的原因应该只有一个。在设计模式中,所有的设计模式都遵循这一原则。
2.开闭原则(OCP)
开闭原则的核心思想就是:一个对象对扩展开放,对修改关闭。它的英文缩写是OCP,英文全称是Open for Extension,Closed for Modification。
其实开闭原则的意思就是:对类的改动是通过增加代码进行的,而不是改动现有的代码。也就是说,软件开发人员一旦写出了可以运行的代码,就不应该去改变它,而是要保证它能一直运行下去,如何才能做到这一点呢?这就需要借助于抽象和多态,即把可能变化的内容抽象出来,从而使抽象的部分是相对稳定的,而具体的实现层则是可以改变和扩展的。
3.里氏替换原则(LSP)
里氏替换原则的核心思想就是:在任何父类出现的地方都可以用它的子类来替代。它的英文缩写是LSP,英文全称是Liskov Substitution Principle。
其实里氏替换原则的意思就是:同一个继承体系中的对象应该有共同的行为特征。里氏代换原则关注的是怎样良好地使用继承,也就是说不要滥用继承,它是继承复用的基石。
4.依赖注入原则(DIP)
依赖注入原则的核心思想就是:要依赖于抽象,不要依赖于具体的实现。它的英文缩写是DIP,英文全称是Dependence Inversion Principle。
其实依赖注入原则的意思就是:在应用程序中,所有的类如果使用或依赖于其他的类,则都应该依赖于这些其他类的抽象类,而不是这些其他类的具体实现类。抽象层次应该不依赖于具体的实现细节,这样才能保证系统的可复用性和可维护性。为了实现这一原则,就要求开发人员在编程时要针对接口编程,而不针对实现编程。
5.接口分离原则(ISP)
接口分离原则的核心思想就是:不应该强迫客户程序依赖它们不需要使用的方法。它的英文缩写是ISP,英文全称是Interface Segregation Principle。
其实接口分离原则的意思就是:一个接口不需要提供太多的行为,一个接口应该只提供一种对外的功能,不应该把所有的操作都封装到一个接口当中。
6.迪米特原则(LOD)
迪米特原则的核心思想就是:一个对象应当对其他对象尽可能少的了解。它的英文缩写是LOD,英文全称是Law of Demeter。
其实迪米特原则的意思就是:降低各个对象之间的耦合,提高系统的可维护性。在模块之间,应该只通过接口来通信,而不理会模块的内部工作原理,它可以使各个模块耦合程度降到最低,促进软件的复用。
7.合成复用原则(CARP)
合成复用原则的核心思想就是:优先使用组合,而不是继承。它的英文缩写是CARP,英文全称是Composite/Aggregate Reuse Principle。
其实合成复用原则的意思就是:在复用对象的时候,要优先考虑使用组合,而不是继承,这是因为在使用继承时,父类的任何改变都可能影响子类的行为,而在使用组合时,是通过获得对其他对象的引用而在运行时刻动态定义的,有助于保持每个类的单一职责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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