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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pen Closed Principle(OCP)开闭原则

时间:2016-06-18 06:44:13      阅读:268      评论:0      收藏:0      [点我收藏+]

面向对象的最基本原则

Software entites like classes,modules and functions should be open for extension but cloased for modifications
一个软件实体如类、模块和函数应该对扩展开放,对修改关闭。

 

我们在实际开发过程的设计开始阶段,就要罗列出来系统所有可能的行为,并把这些行为加入到抽象底层,根本就是不可能的,这么去做也是不经济的。

因此我们应该现实的接受修改拥抱变化,使我们的代码可以对扩展开放,对修改关闭,在项目设计之初,就应该考虑到变化的可能,加以设计。

归根结底,设计模式的出现,也是为了实现开闭原则,拥抱变化,所以开闭原则看似简单,实则困难。

 

总之就是在未来的维护和扩展上,不要修改原有代码,当项目正式运行的时候,任何一个改动,都可能造成极大的风险。

 

Open Closed Principle(OCP)开闭原则

原文:http://www.cnblogs.com/leestar54/p/55955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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