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源在今天的软件业已经很普遍,但开源是否意味着使用者可以对开源后的代码为所欲为呢?答案是否定的.开源运动同样有自己的游戏规则和道德准则.不遵行这些规则不但损害开源运动的健康发展,也会对违规者造成名誉和市场上的损失,更可能陷入法律纠纷和赔偿.
1. Contributors 和 Recipients
Contributors
指的是对某个开源软件或项目提供了代码(包括最初的或者修改过的)发布的人或者实体(团队、公司、组织等),Contributors
按照参与某个软件开源的时间先后,可以分为 an initial Contributor 和 subsequent Contributors
.
Recipients指的是开源软件或项目的获取者,显然,subsequent Contributors 也属于
Recipients之列.
2. Source Code 和 Object
Code
Source Code 指的是各种语言写成的源代码,通过Source Code,结合文档,
可以了解到整个软件的体系结构及具体到某个功能函数的实现方法等.
Object Code 指的是Source Code
经过编译之后,生成的类似于“类库”一样的,提供各种接口供他人使用的目标码,按我的理解,它就是像常见的DLL、ActiveX、OCX控件性质的东西.(不知道这样理解对不对)
分清楚这两个概念的目的在于,有些开源,只发布Object
Code ,当然,大多数发布的是Source Code.很多协议也对 “你发布的是哪种Code的时候应该怎样”,有着明确的约束.
3. Derivative Module 和 Separate
Module
Derivative Module
指的是,依托或包含“最初的”或者“从别人处获取的”开源代码而产生的代码,是原“源代码”的增强(不等于增加)、改善和延续的模块,意为“衍生模块”.
Separate
Module
指的是,参考或借助原“源代码”,开发出的独立的,不包含、不依赖于原“源代码模块”,意为“独立的模块”.理解这两个概念的目的在于,很多协议对涉及到商业发布的时候,会有哪些是衍生的,哪些是独立的,有着明确的商业发布规定.
现今存在的开源协议很多,而经过Open
Source Initiative组织通过批准的开源协议目前有58种.我们在常见的开源协议如BSD, GPL,
LGPL,MIT等都是OSI批准的协议.如果要开源自己的代码,最好也是选择这些被批准的开源协议.
参考链接:
http://www.cnbeta.com/articles/28880.htm
原文:http://www.cnblogs.com/gis-luq/p/372932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