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篇作者给出了在布朗克斯区南部的桑德威尔小区慧乐大街,1999年的时候,来自几内亚的移民,迪亚洛,无辜的被几名警察枪击身亡的这么一个事件,当时这些警察在短短的一两秒钟之内连续射击41强,迪亚洛身上满是弹孔。审判的时候陪审团认为这些警察是无辜的。那么作者本章的目的就是想通过心智解读的精妙艺术来分析,当时这些警察都是怎么想的?他们为什么会连开41枪?他们是不是真的有种族歧视,天生杀人狂?
第一节,三个致命错误。
作者通过分析开篇案件中的警察在向迪亚洛开枪之前所犯的三个致命错误来说明心智解读的失误有时就是这样,这些失误并不总像其他的快速认知那样显而易见,而是既复杂难懂又不易觉察,并且发生频率高得出人意料。
第二节,心智解读理论。
作者主要介绍了20世纪的一对师生关系的优秀心智科学家,汤姆金斯和艾克曼。他俩算是心智解读方面的鼻祖。他们可以通过观看人们的表情,来了解这个人的性格内心,作者在这里给出了关于汤姆金斯通过解读2个不同非洲部落人的表情来判断他们的性格的例子,他可以准确的预测出哪个部落的人比较善良,哪个部落的人比较野蛮,甚至他们是不是同性恋。汤姆金斯著有一部名为《感情、意向、意识》的四册丛书,读过这本书的人分为两类,一类是看懂了,然后觉得他很精彩;一类是看不懂,但是也认为他很精彩。艾特曼受益于汤姆金斯的解读奇迹,所以励志要在这方面的研究上有所突破,要把对于人类表情的解读理论化,使其可以传承,他对人类的面部肌肉做分解,从而得到三千种有实际意义的面部表情。他熟练掌握了这里的绝大部分的表情,并能够通过表情来解读出隐藏在这些表情下的人物的内心世界,比如他就通过观看比尔克林顿的面部表情,就知道克林顿是那种,“我喜欢调皮捣蛋,但是还请你爱我这个小坏蛋” 的小坏蛋。果不其然,克林顿后来因为调皮捣蛋差点被弹劾了。
第三节,你的表情无处可藏。
在艾克曼看来,我们的脸部表情不仅仅是反映我们内心活动的导航仪,这些信息本身就是我们的心思。我们只要做出这个表情,就会引起的神经系统的显著变化,从而带来心情上的变化。艾克曼曾经做过实验,当我们做一个高兴的表情的时候,我们就变得高兴了,但我们做一个悲伤的表情的时候,我们就变得伤心了。由于艾特曼对于面部表情的识别已经达到出神入化的境界,所以有人就请艾特曼,看了当初辛普森杀妻案的录像带,然后艾克曼发现了其中一个证人撒谎的表情(当然,我不知道这个人在当年这个案件中是什么角色,所以不太明白他的解读意味着什么)。然后又看了1955年,哈罗德金.菲尔比的见面会录像带,事后人们都知道这人是一个苏联间谍,艾克曼看了录像带之后也发现这个人在媒体见面会期间,中间隐藏了一种撒欢的快乐的表情,因为他当时根本就是在撒谎。
第四节,男人,女人,和电灯开关。
这节给了是一个自闭症患者的一个例子。有个叫做阿米.科林的全美自闭症研究方面首屈一指的领头人物。他有一个叫做彼得的四十来岁、受过高等教育、工作和生活都完全能够自食其力的自闭症患者。自闭症患者存在思维盲区,他们很难读懂诸如手势和面部表情等非语言类的信号,也很难从他人的角度看待问题,也不擅长理解任何超越字面意义的词句。为了能够更好的了解自闭症患者的问题所在,科林设计了一个试验,让彼得看伊丽莎白.泰勒主演的《灵欲春宵》,科林通过仪器记录了彼得在在看该电影的眼球变动的情况,然后又记录了一个正常人在看这部电影时的眼球变动情况,然后比较两者眼球变动的轨迹的差异,从而分析自闭者患者与普通人的差别。科林发现彼得完全没有办法理解电影要表达的意思,比如在《灵欲春宵》中有一个场景,尼克正在礼貌地与人交谈,他指着男主人公乔治的书房的墙壁问:“这幅画是谁的作品呀!”,这个场景彼得无法理解,因为墙上有三幅画,他不知道你可问的是哪一副。只有当你可以说:“左边这幅画着人和狗的画是谁的作品呀?” 这样的话的时候,他才能够看懂这场戏,只有在一个完全按字面意义表达含义的环境中,自闭症患者才不至于困惑迷茫。
所以科林们通过各种仪器的试验,最终发现,其实从最基本的神经系统层面来说,在自闭症患者看来。人脸和一把椅子没有分别,他们都只是物件,因为他根本无法理解人们的表情。
通过这一节的自闭症患者的例子,然后作者就提出了,自闭症患者的思维盲区一定是慢性永久的吗?有没有可能出现偶发情况呢?从而引出了后续对于开篇案件中警察们的行为的思维盲区的解释。
第五节,与狗争吵。
开篇作者就说明有超过90%的警察在其整个职业生涯中都没有向任何人开过枪,而偶尔的开枪经历可能会导致偶发自闭症状的出现。通过对一系列开枪事件的警官的访问,同样的细节频频出现:视觉高度清晰、隧视野出现,声音减弱,以及时间减速的感觉。这是人类身体应对极度压力的方式,个中奥义并不难理解,当威胁生命的情况出现的时候,我们的大脑会集聚,缩减我们需要处理的信息数量的范围,为了增加对眼前咫尺之遥的危机的感知,声音机以及笼统的社会认知都成了牺牲品,确切地说,感知范围的缩小帮助了克林格书中描述的警察出色地完成了任务,也让他们得以将注意力集中在眼前的威胁上。
格雷斯曼中校在《杀人艺术》一书中,说过,心率超过每分钟145次,事情就不妙了,人们进行复杂运动的技能出现了混乱,很难用两只手分别执行不同的任务,心率达到每分钟175次,人们的感知处理能力就完全崩溃,前脑停止运转,中脑,也就是人脑中与狗的大脑相同的部分,会越权代替前脑工作。你有没有试过和一个恼羞成怒或惊恐万状的人进行交谈?你的努力是完全无济于事的,这和同狗争辩无益。在此种状态下的人们的视野变得更加的狭窄,行为极具攻击性。在我们的心率超过每分钟175次的时候,血液从我们的身体的外部肌肉群流回到内部肌肉群,从进化的角度来说,血液内流的目的在于尽量使外层肌肉变得坚硬,使其变成身体铠甲,并以自己受伤时的血液流失,但这也会使我们的行为笨拙,活动不灵,所以有的人在特别紧张的时候连拿电话拨打911都很困难。
第六节,有限的白色空间。
本节开篇语描述了刺杀罗纳德.里根总统事件来说明什么是白色空间,白色空间是指他对潜在的行凶者,与其攻击目标之间的距离的称呼,白色空间越大,可供保镖反应的时间就越长,而保镖反应的时间越充裕,其解读潜在行凶者心思的能力也就越强。
而里根行刺案的白色空间太小了,整个过程历时不过1.8秒。当年的韩国总统自杀事件的整个过程也不过3秒钟。
作者通过这些是想说明,在时间的压力下,他们出现了高度冲动状态下的人们相似的行为,不再依赖感知系统提供的实实在在的证据,而是死守僵直不化的判断方式,将事情模式化。
人们在作出瞬间决断的时候,很容易受到模式化思维和偏见的引导,即使是我们并不赞同或相信的观点。
唯一的解决方法就是将速度放慢。
所以近年来许多警署已经将一辆车上的警察署从两人改成一人,这听起来像是个馊主意。让两名警察协同执行任务不是更加合乎情理吗?两个人不是能够起到互相增援的作用吗?在应对危急状况的时候,两个人协作不是更加安全省力吗?答案是否定的,一名有同伴陪同的警察,并不比单独行动的警察更加安全。前者收到投诉的概率相比后者更高,在两名警察搭档出镜的情况下,他们与民众的冲突更容易导致拘捕人和被捕人受伤的出现,袭警指控的概率也更大,为什么呢?原来单独出警的警察会将办事的步调放缓,而有搭档陪同的警察却会提高办事速度。而提高办事速度就导致时间压力的增加,从而引起一系列其他的问题。
所以我们一定要记住,时间是站在你那边为你服务的。
这里给出了法伊佛在佛罗里达的戴德县组织过的一项研究的例子。当地的警察和民众之间的暴力冲突多的离谱,所引发的敌对和矛盾也是不难想象的。法伊弗主张故意避开警民之间的争端不谈,而是通过一项实验来认识问题,他派观察员乘坐警车,让他们不断地为警察的行为与正规培训要求的契合度打分,他们发现在处理当面对质或已经羁押的嫌犯时,警察们的表现是值得嘉奖的。但是在接近犯罪现场的过程中他们的表现却是一塌糊涂。警察们并没有采取必要的步骤来避免暂时性自闭症状的出现。一旦找到了问题的症结,问题就迎刃而解了。
第七节,我的脑袋里有什么东西告诉我,先别开枪。
法伊弗的调查结果之所以可贵,是因为它颠覆了以往认识警察枪击事件的切入点。以往的观点,要么为群众说话,要么为警察说话。这两种观点都属于失败主义,只谈他们消极地认为在任何危机事件中,我们都是无力予以制止或控制的,特别是在面对需要动用本能反应的情况下,人们更是一窝蜂地采取这一见解中的态度。但是这种异端实际上大错特错,因为无论是哪种思考方式,我们都可以通过训练来提高快速判断的能力。
比如保镖公司的老板,就让他们的保镖参加一项称作压力免疫课的培训。然后他们在面对压力的时候就能够正常的行动了。然后作者又给出了一个训练有素的警察,在一次行动中为什么没有向一个持枪的少年开枪的例子来说明快速决断能力是可以通过长期的训练和专业知识得到提升的。
综上,本章作者的目的是要说心智是可以解读,但是要经过专业的训练,要给解读这充分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