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gov.cn/xinwen/2016-12/23/content_5152086.htm
附件:1.“互联网+”领域国家工程实验室拟确定承担单位名单
2. 大数据领域国家工程实验室拟确定承担单位名单
“互联网+”和大数据领域国家工程实验室拟确定承担单位名单公示
原文:http://www.cnblogs.com/painmoth/p/641882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