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类和对象
在面向对象的概念当中,类(class)是既包括数据又包括作用于数据的一组操作的封装体。类的数据称为成员变量,类对数据的操作称为成员方法。成员变量反映类的状态和特征,成员方法反映类的行为和能力。类的成员变量和方法统称为类的成员。
对象(Object)是类的实例(instance)。对象是动态的,拥有生命周期,都会经历一个从创建、运行到消亡的过程。对象与类的关系就像变量与数据类型一样。
类声明
{ 修饰符 } class <Classname> { extends <Classname> }
{ implements <Interface1>,
<Interface2>,
[..],
<InterfaceN> }
{
// 类主体
}
声明成员变量
public class Person{
private int age;
}
(声明)成员方法
[修饰符] 返回值类型 方法名([参数列表])[throws 异常类]
{
语句序列;
[return []]
}
public class class Person{
private int age;
public int getAge(){
return age;
}
public void setAge(int a){
age=a;
}
}
声明main方法
public static void main(String [] args)
对象声明
Date aday;//声明一个是Date类的aday对象
对象实例化
创建类的实例必须调用类的构造方法。类的构造方法是一类和类同名的方法,用于创建类的实例并初始化对象。
对象 = new 类的构造方法([参数列表]);
aday = new Date();
当使用new创建了一个对象的时候,系统为对象中的成员变量进行了初始化,不但为变量分配了相应的存储单元,还为变量设置了所属数据类型的初始值。
方法调用时的参数传递原则
如果形参的数据类型是基本数据类型,则实际参数向形参传递的是值,即传值。
如果形参的数据类型是引用数据类型,则实际参数向形式参数传递的是引用。
这里随便用个例子来说明
public class Tester {
public static void main(String[] args) {
int primitive = 2;
changePrimitive(primitive);
//primitive的值依然是2
MyClass myClass = new MyClass();
changeObject(myClass);
//myClass仍然指向的是执行changeObject之前的那个对象
//myClass.i等于3了
}
public static void changePrimitive(int primitive) {
primitive = 3;
}
//在这里myClass1只是一个副本和myClass指向的是同一个对象,千万不要被去参数名称为myClass迷惑
//这里我有意区分
public static void changeObject(MyClass myClass1) {
//这个时候对原来的对象的值操作有效,因为它指向的地址就是原来的对象
myClass1.i = 3;
//这里修改的只是副本指向的对象
//而原来的myClass依然指向原来的对象
myClass1 = new MyClass();
}
}
class MyClass {
int i;
}
2,继承,多态和封装
(1)封装性
声明构造方法
构造方法与类同名,构造方法返回的是该类的一个实例,不需要返回类型。
当一个类没有构造方法的时候,Java自动为该类生成一个默认的构造方法,默认构造函数没有参数。
public class Person{
public Person(int age){
}
public Person(String name ,int age ){
}
}
当一个类有了构造函数但是不是默认构造函数的时候,默认构造函数将不会被提供。
也就是说:Person p=new Person();是错误的。
重载
一个类中如果有多个同名的但是带有不同参数的方法列表,称为方法的重载。
this引用和instanceof对象运算符
this可以调用成员变量和成员方法,也可以指代对象本省,也可以调用本类的构造函数。
public class class Person{
private int age;
public int getAge(){
return age;
}
public void setAge(int a){
age=a;
}
public boolean equals(Person p1){
Person p=this;
return p1.getAge()==p.getAge();
}
}
instanceof对象运算符判断一个对象是否属于指定类及其子类,返回boolean类型。
Person p=new Person();
return p instanceof Person;//返回true
类成员访问权限
private成员 | 默认成员 | protected成员 | public成员 | |
同一类中可见 | 是 | 是 | 是 | 是 |
同一包中对子类可见 | 否 | 是 | 是 | 是 |
同一包中对非子类可见 | 否 | 是 | 是 | 是 |
不同包中对子类可见 | 否 | 否 | 是 | 是 |
不同包中对非子类可见 | 否 | 否 | 否 | 是 |
实例成员与类成员 (类成员方法和实例成员方法)
类成员使用类名访问,声明类成员需要加上static,如下所示
public class Person1{
String name;
static int count;
}
访问方式为:假设一个对象p
Person1.count;
p.name;
继承
Java中只支持单继承,子类不能够继承父类的构造方法。但在子类当中可以使用super调用父类的构造方法。格式为super([参数列表])
子类可以对父类赋值兼容。
由于继承相对而言比较简单,所以不再赘述。
多态性
多态性有两种
a,编译时多态。
b,运行时多态。
方法的多态性主要有方法的重载和覆盖。
方法的覆盖表现出两种多态性,当对象获得本类的实例时,为编译时多态性,否则为运行时多态性。
Person p=new Person();
Student stu=new Student();//假设Student是Person的子类,它们有同样的print()方法。
Person p1=new Student();
p.print();//编译时多态,执行本类方法
stu.print();//编译时多态,执行覆盖方法
p1.print();//运行时多态,执行Student覆盖方法
p1声明为父类对象但是却获得了子类的实例,那么它究竟执行的是子类覆盖方法还是父类方法呢?
这里有两种情况,这取决于子类是否覆盖了父类的该方法。如果子类覆盖了该方法,就执行子类的该方法,否则执行父类方法。但是在编译时,仅仅依据对象所属的类无法确定到底该执行哪个类的方法,只有到运行是才能呢个确定,所以是运行时多态。
这里请注意,父类对象并不能没有被子类覆盖的方法。
3,类和接口及抽象类内部类
//基本类
public class Manager extends Person implements Job{
}
//抽象类
public abastract class Person{
String id;
String name;
int age;
//对应get和set方法
public abstract String goodAt();
}
//接口
public interface Job{
//abstract可有可无
public abastract String getJobName();
public int getSalary();
}
//最终类
public final class Math extends Object{
}
如上,使用关键字abstract声明的类称为抽象类,使用abstract声明的成员方法为抽象方法,抽象类通常包含抽象方法,抽象方法是只有方法声明而没有方法体的成员方法。
抽象类不能被实例化。
抽象类中可以不包含抽象方法,但是包含抽象方法的类必须声明为抽象类。抽象方法必须被子类覆盖。
最终类不能被继承。
接口
接口是一组常量和抽象方法的集合。在Java中接口是一种引用数据类型。接口的作用是提供方法声明与方法实现分离的机制,使多个类之间表现出共同的行为能力。它有一下的特点。
1)接口及接口成员的访问权限都是public。
2)接口中的成员方法都是公有的抽象的实例成员方法。
3)接口中所有的抽象方法必须被实现接口的类全部覆盖。
4)接口中的成员变量都是常量。
5)接口不能被实例化。
6)接口是引用数据类型。
接口与抽象类
相同点:
两者都包含抽象方法,都不能被实例化。
两者都是引用数据类型,其变量可以被赋值为子类或者实现接口的类的对象。
不同点:
抽象类约定多个子类之间共同使用的方法;接口约定多个互不相关类之间共同使用的方法。
抽象类与子类之间采用单继承机制;一个类实现了多个接口实现了多继承的功能。
抽象类及其类中成员具有与普通类一样的访问权限;接口中的访问权限都是public。
抽象类可以包含非抽象的方法,也可以声明构造方法;接口中的方法全部都是抽象方法。
抽象类可以声明成员变量,子类可以对成员变量赋值;接口只能声明常量。
内部类
声明内部类
在一个类中包含另一个类的定义
内部类可以在类、方法甚至语句块中定义
内部类可以是private或protected
原文:http://1095221645.blog.51cto.com/6507311/1427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