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和P1指向了O和O1两个变量(对象)的地址, 而不是O和O1的内容(对象的实际地址)——充分证明@是取变量(对象)的地址,而不是变量里面的内容,够清楚!
原文:http://www.cnblogs.com/findumars/p/784127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