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4月份xp的退役,以及win7、win8的安全问题,linux系统越来越赢得各行业的喜爱。目前主流的linux系统主要有redhat 、debian、ubuntu、suse等。
1. 管理文件权限:
Linux文件以及目录都会有所有者,而所有者又会处于某个用户组,这样导致了文件的权限有了对象。也就是三种对象,对于文件所有者,以及对于所有者所在的组,然后就是其他的人。权限分为三种,读,写,执行。使用ls –al命令可以查看当前目录下的文件的各种属性,如下所示。其中drwxr-xr-x中的rwx代表的就是权限。
$ ls -al
total 2593852
drwxr-xr-x 153 rd work 8192 Jan 6 11:59 .
drwxr-xr-x 26 root root 4096 Nov 26 2009 ..
-rw-r--r-- 1 rd work 59311 Nov 13 2008 0
-rw-r--r-- 1 rd work 595 Nov 13 2008 0.sh
这里有10位,第一位代表文件类型,比如d代表目录,l代表链接,-代表普通文件。后面是连续的rwx,每三位分别对应于文件所有者,所有者组,其他人,其中rwx代表拥有读写执行权限,若相应的位上是’-‘代表不拥有相应权限。
如何改变权限,使用chgrp,chown,chmod分别可以改变文件的所有者,文件所有者组,文件的权限。
使用chmod有两种重要的方式。一是使用8进制数字模式rwxrwxrwx对应于777,rw-r—r—对应于644,例如chmod 777 file,另外一种是使用字符模式:
chmod u+x abc.sh就是为文件abc.sh增加执行权限。
特别值得说一下的是目录的权限,由于目录与普通文件有区别,因此这个权限的含义也是有很大的不同的。R 代表拥有对目录结构列表的读取权限,这样也就是说用vim可以直接打开目录,看到其中的一些文件名称,所以使用ls是可以列出其中的文件或目录。W 代表你可以改变目录的结构列表,这样一位这你拥有很多权利,比如建立新的文件或目录,删除文件或目录(忽略其本身的权限),重命名以及移动文件或目录。X 意味着你是否可以进入此目录将其作为当前的工作目录
2. 管理文件以及目录:
“.”代表当前目录,“..”代表父目录,“~”代表家目录。
pwd 显示当前的工作目录。
cd 进入目录将该目录作为工作目录。
mkdir创建目录。
rmdir删除空目录。
ls 最常见的一个命令,列出目录下的文件的信息。
cp 复制一个文件或者目录。
rm 删除一个文件或目录。
mv 移动一个目录或文件,可以实现重命名。
cat 由第一行开始显示文件内容。
tac 从最后一行开始显示,可以看出tac是cat的倒写。
nl 显示的时候,输出行号。
more 分页的显示档案内容。
less 与more 类似,但是比 more 更好的是,他可以往前翻页。
head 查看头几行
tail 查看尾几行
od 以二进制的方式读取文件内容!
touch更改文件的相关属性,文件不存在时会创建文件。
环境变量$PATH保存着这些命令的目录,使得键入命令式不用输入目录,系统会自动去搜索。另外文件还有很多属性,比如suid等。
3. 管理磁盘与文件系统:
Linux下的标准文件系统为ext2,现在已经有ext3,ext4等,不过它所支持的文件系统就很多了。windows下的FAT16,FAT32,NTFS等等几乎所有的文件系统,linux都是可以很好的支持的。对于ext2,其中包含有超级块,block,还有inode等数据结构来保证文件系统的正常使用,个人觉得这个地方比较难理解,这些数据结构的结构和每个项的意义都是需要我们对操作系统有一定了理解能力的。
每个 filesystem 都有独立的 inode / block / superblock 等信息,这些文件系统都是鼓励的,必须要与目录树连接上,才能够被我们正常使用。这个链接就是mount(挂载)。Linux是通过VFS(Virtual Filesystem Switch)来统一管理系统所支持的各种文件系统的。
下面说一下基本的文件系统的操作:
df:列出文件系统的整体磁盘使用量。
du:计算文件系统的磁盘使用量(常用在计算目录所占容量)。
ln: 创建链接。有两种情况,1.软连接,就是常说的快捷方式,此种链接被删除或者操作是不会影响源文件的。2.硬链接,这种方式不能跨文件系统。由于是直接引用相同的inode信息,所以对其修改就会修改原文件,因为这个链接与原文件的地位相当。
fdisk:对磁盘进行分区
mkfs:对磁盘进行格式化处理
mount:挂载文件系统
fsck: 用来检查文件系统是否出错
开机自动挂载可以在/etc/fstab文件中设置,设置完成以后,一定记得使用mount –a选项来验证语法是否正确。
原文:http://www.cnblogs.com/feiger/p/385378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