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dis和mysql一样可以主从复制,虽然redis读取写入的速度很快,当大量的访问数据库的时候,为了分担压力,
redis主从复制可以安是否全量分为全量同步和增量同步,具体的逻辑就是:
1.从服务器向主服务器发送一个SYNC。
2,主服务器接收SYNC指令,然后执行BGSAVE命令生成RDB文件,并且使用缓存区记录执行命令。
3,主服务器发送一个快照给从服务器并且记录缓存命令
4,从服务器接收快照,丢弃旧数据,载入快照
5,主服务器然后向从服务器发送缓存命令
6.从服务器然后接受主服务器的命令,并执行来着缓冲区的写入命令。
redis要达到高并发,高可用,一个redis是不可行的,必须给redis建立集群,以一个master和多个slave的模式工作,主要是master写,多个salve读,即是读写分类的情况,以读多写少的标准,如果写多的话就以异步的形式展现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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