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孤独》的读后感范文3483字:
人,要生存,要思想,要表达,要创造文明,要构建秩序等等——无不是自恋的体现,但不自恋就无法从千千万万的生灵中脱颖而出,像癌细胞忤逆生命的意志那样去背叛麻木不仁毫无目的的宇宙。不幸的是,这只是硬币的一面,而另一面则是硕硕的未知。地球在宇宙中的位置,就好比在茫茫大海中捞起一个漂流瓶——这也太不成比例了。因此,把非生命的一部分考虑进去,从宇宙的概念上来讲,人很孤独,而且这种孤独还会细分下去,摊给个人。
一个娃娃糊里糊涂的就从娘胎里呱呱坠地了,面对周遭陌生的一切,他不知自己从何而来,也无法预知将要发生的一切——其实他压根都不会想,只会哇哇大哭——随着脐带剪断的那一刻,他便承受了此生最为深刻最为残忍的孤独,同时被赋予了孤独,因为他被独立成个体,会被不同种类不同程度的文明文化教养,会有愈深度精分就愈迥异于他人的成长体悟,会在个人与集体、意识与潜意识、善良与邪恶、真诚与虚伪等等各种二元对立的博弈中踅来踅去,会在渐悟的过程中找到自己的节奏,产生平衡“本我”与“超我”的智慧,甚至会发现某些绝妙的构思和深邃的奥义只能烂在肚子里,而根本无法用言语沟通或文字表达——正如歌词对音乐是种伤害一样,语言文字对思想也是种伤害——以至于从个体的意义上来讲,世上没有两片完全相同的树叶,而一个人也无法替代另一个人。因此,从人被独立成个体的那刻起,就被孤独诅咒了。
一不小心得出这种结论,真令人扫兴,然后再去谈《百年孤独》这本书,简直是“扫兴?100”。这个头起得不好,重来。
“……那时的马孔多是一个二十户人家的村落,泥巴和芦苇盖成的屋子沿河岸排开,湍急的河水清澈见底,河床里卵石洁白光滑宛如史前巨蛋。世界新生伊始,许多事物还没有名字,提到的时候尚需用手指指点点……”开篇便袭来一股充满神秘感的原始气息,呈现出一种粗旷而又干净的美——思想还未启蒙,文明还未染指,秩序还未产生——这是片净土。于是我放下书,闭上眼,舒展四肢,正准备耽湎其中难以自拔,可没过多久,突觉大事不妙,就仿佛置身于月黑风高杀人夜的前夕那样。果不其然,直觉很快得到了佐证,吉普赛人来了,带来了科学和巫术,各种稀奇古怪的玩意儿,第一代男主人公登场了,带着孩子般的好奇心和求知欲,以及开疆辟土,建功立业的雄心壮志。
故事就这样开始了。堂吉诃德骑上罗西纳特,领着桑丘,手持长矛出发了;薛松买了朝廷一纸任命,雇了一班人马,带着老妓女,赴往湘西了;再不济也是树上的男爵带着他的三角帽和佩剑,爬上窗外的圣栎树了,抑或王二拿了些锅碗瓢盆,跑出生产队,去章风山了——我迅速被这种感觉攫住,这是本有趣的书,真想一股脑儿读完,正如看见中意的房子想一次性付款拿下,但琐碎的阅读时间仿佛钱包里数十张没得存款的银行卡,拼拼凑凑还不够首付,于是不得不向时间银行贷款,贷点睡眠时间出来,把书拿下,但贷款手续颇为繁杂,要时间流水,要熬夜记录,要失眠征信等等,一拖一拖就拖了一周,其中心酸可想而知。
如上所述,《百年孤独》是本有趣的书,但说着说着变成买房子了,所以这个头还是起得不好,继续重来。
这次从书中的人物关系开始。在读之前,就有书友建议我对着人物关系图来读,我没听,因为我家族中爷爷辈六个,爸爸辈十二个,只说男丁,加上女性就21个了,然后地方有个习俗,每逢春节都要走家串户,提个糖包拜年,嫡系旁系一个也不能落下,否则就要吃凿栗,所以每逢过年,我必累成狗。三国演义读后感500字以前小的时候,都是爹带着,后来大了点,爹就整孔子那套,要长幼有序,比他大的,他就去一趟,比他小的就由我跑腿。那年拜年,我第一次单独上阵,很快就出师不利,气氛搞得十分尴尬,连捂脸笑都无法化解,因为我把9叔叫成了10叔,小婶叫成了11婶。
回家后,我便不得不拿出小学背乘法口诀表的决心把这些叔叔婶婶的关系和排行弄清楚,而且达到了倒背如流的境界。因此,在厘清人物关系这方面,我自认为是权威人士,但出乎意料的是,读到《百年孤独》第五代,我就不得不采纳这位书友的建议,对着人物关系图读了,因为作者把一个名字拆拆组组,反复利用,虽然这种“外婆天天生日”的感觉很好,但同时爷爷孙子分不清的状况瞬间就把我带回了那个年少无知大不敬的年代,很有一股“辛辛苦苦十几年,一把回到解放前”的挫败感,而且除了人名和排序的问题,还有盘根错节纠缠不清的男女关系,以我只能解二元二次方程的能力,如果冒冒然的仅凭记忆和直觉去梳理,而不去对照人物关系图,很可能会遭受秃顶之灾。
书中除了合乎伦理的男女结合,还有表兄妹结亲的、兄弟共一个情人的、有爱上妈的、有爱上姑妈的、有爱上姨妈的、甚至爱上姑奶奶的——场面蔚为大观,情节循序渐进,看得我手指打结,舌头打圈,眼珠错位,差点变成了斗鸡眼,这是生理上的紊乱,还有心理上的纠结:一方面受到伦理的牵制,让我感到揪心,一方面又受情欲的驱使,令我怦然心动。这个家族自成家以来便拥有强大的乱伦基因。第一代是同辈乱伦,表兄妹结亲,然后开枝散叶,经过七代人的努力,终于晋升为隔代乱伦,外甥和姨妈,此时,家族一副衰败颓然之景,似乎大限将至气数将尽,终于第八代用自己的昙花一现为家族画上了一个完美的句号。正所谓“成也乱伦,败也乱伦”,一个完美的“宿命论”,这么想挺悲剧的,但进一步想想,这和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做小金鱼、阿玛兰妲缝扣子做寿衣、何塞·阿尔卡蒂奥第二读羊皮卷、乌尔苏拉追忆往事、奥雷里亚诺第二装门锁,修钟表那种且造且毁、且毁且造的工匠精神亦有异曲同工之妙。总之栽在自己手里,也没什么可说的。
但这个家族就是在这种群魔乱舞的情况下还维持了百年之余,靠的是什么呢?开始我以为是贯穿全书的一根超长的生命线——乌尔苏拉:“男人开创世界时,她援助;男人蛮干乱闯时,她阻止;男人停止不前时,她继承;男人退缩逃避时,她支撑”——这是微信读书里的一篇书评所总结的,在这里借用一下,以此赞颂一下女人的理性、妈妈们的伟大,可以想象,如果这个世界交在男人手里,等于是给自己扔了一颗原子弹,除了一朵壮丽的蘑菇云之外,恐怕一无所有。所以我爱妈妈——额,问题就出在这里了,家族的涨落动定,成败兴衰,各种混杂的男女关系,乱伦之恋几乎都源于此——用弗洛伊德的说法就是恋母情结,在书中,这股暗流比起“乌尔苏拉”毫不逊色。
说到恋母情结,小时候我特喜欢黏我妈,我跟她睡,小手手抱着她,小脸蛋埋进她胸口,然后我妈老把这事跟别人说,别人就笑话我,说我是个奶罐子,众所周知,我国的伦理道德十分发达,所以我听到这话,立马就从脸红到了耳根子,之后,就没再粘过我妈了,但在我步入青春以及挨近青春的那段时光,成熟女性一直对我充满了其独有的吸引力,总令我想入非非。所以我觉得我应该能理解为什么第二代何塞·阿尔卡蒂奥和奥雷里亚诺都搭上了比他们年长很多,帮他家干家务活儿的庇拉尔·特尔内拉,以及后面的儿子爱上妈,侄子爱上姑妈,外甥伦上姨妈等等错综复杂的乱伦现象。不过书中的恋母情结跟弗洛伊德所说的有点区别,他们没有直接把母亲做为欲望的对象,而是转移到了其它比自己年长的成熟的女性上,有个学术的说法,说这是潜意识冲出前意识的压制来到意识层面的体现,随他们怎么绕吧,本质上还是恋母情结的发展。
家族的男性几乎都有恋母情结,有意无意的想着乱伦,期间无数次擦枪走火,前面已经说了,看得我怦然心动,最后不负所望终于伦上了。家族的女性了,要么禁欲,要么超然,最后来了个惊天大逆转,恣情纵欲起来。家族的男人和女人到了这一代,终于不再压抑,而是肆无忌惮的灵肉交媾,随时随地的将彼此推向情欲的巅峰,似乎要借此冲破个体的牢笼与对方融为一体,打破孤独的宿命,但这件事只有伊甸园的亚当和夏娃才能做得到,因为夏娃本来就是亚当的一根肋骨嘛。接着第八代出生了,一根猪尾巴,瞬间将他们从情欲的蜃楼拉回现实的大陆,随后羊皮卷卷首的提要在尘世时空中完美显现:家族的第一个人被捆在树上,最后一个人正被蚂蚁吃掉。一棵百年大树便轰然倒塌。羊皮卷上所载一切自永远至永远不会再重复,因为注定经受百年孤独的家族不会有第二次机会在大地上出现。
好好的一个百年家族就这么没了,说什么也得“呜呼”一句,“哀哉”一下。情欲不战而胜,伦理根本就没发挥的机会,如果“猪尾巴”的父母要是能像读者一样细心一点,严谨一点,对对人物关系图,也许能避免悲剧的发生。但故事总要有结束的时候,人总要有点悲剧精神,所以随着故事的结束我也不得不闭嘴了,而且经过前面几次重来,显然我有染上书中人物且造且毁,且毁且造的毛病之嫌,所以,这次说什么也不重来了,因为长了猪尾巴不好跟父母交代。作者:黄大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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