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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SS选择器优先级总结

时间:2019-02-19 18:58:11      阅读:206      评论:0      收藏:0      [点我收藏+]

CSS三大特性—— 继承、 优先级和层叠

继承:即子类元素继承父类的样式;

优先级:是指不同类别样式的权重比较;

层叠:是说当数量相同时,通过层叠(后者覆盖前者)的样式。

css选择符分类

  1.标签选择器(如:body,div,p,ul,li)

  2.类选择器(如:class="head",class="head_logo")

  3.ID选择器(如:id="name",id="name_txt")

  4.全局选择器(如:*号)

  5.组合选择器(如:.head .head_logo)

  6.后代选择器 (如:#head .nav ul li 从父集到子孙集的选择器)

  7.群组选择器 div,span,img {color:Red} 即具有相同样式的标签分组显示

  8.后代选择器(如:div p,注意两选择器用空格键分开)

  9.伪类选择器(如:就是链接样式,a元素的伪类,4种不同的状态:link、visited、active、hover。)

  10.字符串匹配的属性选择符(^ $ *三种,分别对应开始、结尾、包含)

  11.子选择器 (如:div>p ,带大于号>)

  12.CSS 相邻兄弟选择器器 (如:h1+p,带加号+)

css优先级

  CSS优先级:是由四个级别和各级别的出现次数决定的。


  四个级别分别为:行内选择符、ID选择符、类别选择符、元素选择符。

  优先级的算法:

  每个规则对应一个初始"四位数":0、0、0、0

  若是 行内选择符,则加1、0、0、0

  若是 ID选择符,则加0、1、0、0

  若是 类选择符/属性选择符/伪类选择符,则分别加0、0、1、0

  若是 元素选择符/伪元素选择符,则分别加0、0、0、1

  算法:将每条规则中,选择符对应的数相加后得到的”四位数“,从左到右进行比较,大的优先级越高。

  我们可以把选择器中规则对应做加法,比较权值,如果权值相同那就后面的覆盖前面的了,div.class的权值是1+10=11,而.test1 .test2的权值是10+10=20

 需注意的:

  ①、!important的优先级是最高的,但出现冲突时则需比较”四位数“;

  ②、优先级相同时,则采用就近原则,选择最后出现的样式;

  ③、继承得来的属性,其优先级最低;

  !important > 行内样式>ID选择器 > 类选择器 > 标签 > 通配符 > 继承 > 浏览器默认属性

  css选择器使用强烈建议采用低权重原则,利于充分发挥css的继承性,复用性,模块化、组件化。

 

CSS选择器优先级总结

原文:https://www.cnblogs.com/muhu08120559/p/104028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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