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模式(Design Pattern)是一套被反复使用、多数人知晓的、经过分类的、代码设计经验的总结。
使用设计模式是为了重用代码、让代码更容易被他人理解、保证代码可靠性。
在 1994 年,由 Erich Gamma、Richard Helm、Ralph Johnson 和 John Vlissides 四人合著出版了一本名为 Design Patterns - Elements of Reusable Object-Oriented Software(中文译名:设计模式 - 可复用的面向对象软件元素) 的书,该书首次提到了软件开发中设计模式的概念。
四位作者合称 GOF(四人帮,全拼 Gang of Four)。他们所提出的设计模式主要是基于以下的面向对象设计原则。
对接口编程而不是对实现编程。
优先使用对象组合而不是继承。
设计模式分为三种类型,共23种模式
创建型模式:单例模式、抽象工厂模式、建造者模式、工厂模式、原型模式
结构型模式:适配器模式、桥接模式、装饰模式、组合模式、外观模式、享元模式、代理模式
行为型模式:模板方法模式、命令模式、迭代器模式、观察者模式、中介者模式、备忘录模式、解释器模式、状态模式、策略模式、职责链模式、访问者模式
原文:https://www.cnblogs.com/my12/p/1059747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