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在做小本科生时,虽然稚嫩,但是好学。那时,对什么技术,什么方法都带有兴趣,所以图书馆的书架中,总是会有那么一个学生,在那盯着一排排的计算机技术书籍发呆。对,我就是有发呆的毛病,改不了,治不好,哈哈。
那时的我,没有针对某一门技术,深做下去,而是老师开什么课,就拼命地去学。老师开linux,内核的书也看,命令的书也看,很蛋疼诶。老师开微机原理和汇编语言,明明以16位为原型机进行讲解,我偏偏要去图书馆看32位的书,非要看到保护模式不可,很傻。开数字电路,我跟着老官后面学习fpga,在创新实验室学习单片机,好苦,啥也没剩下,到时那时我很自豪,我能用fpga写个小时钟,用单片机写个小时钟,用数字电路实验室号称2000块的试验箱一根线、一根线搭出一个时钟出来,你不蛋疼吗。结果,考研了,我书看不进去。找工作,我又不精,所以,我就是个扯淡玩意儿。
我至今还清楚地记得,那时上软件工程,要求我们自己做一个CMS系统,我选了一个博客系统,我天天坐在寝室做了一个多月,学习css,html,dreamweaver,asp,sqlserver,搭建IIS,有时到凌晨了,还在那一点一点写代码,熬啊。一个页面的写,一个按钮一个按钮的做功能。当时急得想哭啊。后来,上j2ee的课也好不到哪去,做一个党员管理系统,一个servlet一个servlet的写,为了让页面动起来,学习javascript,为了后台能批处理,加入jxl处理excel。我现在有点像《四个约克郡男人》一样吐槽自己以前多遭罪,矫情啊。我其实是想说自己很傻。
现在,研究生了。稍微好点,至少知道自己是个扯淡的货儿。
可是,眼界开阔了,接触的面广了,发觉自己更加扯淡。想学的东西更多了。
这毛病得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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