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安装及部署
1、Ubuntu忘记密码
* 在开机前按住shift键
* 选择Ubuntu选择高级模式
* 进入界面选择root选项,然后在命令行输入重置密码:passwd 用户名(可以用ls /home 命令查看系统用户)
* 入重置出现文件权限提示无法重置可以输入 mount -o rw,remount /
* 再重新更改密码即可
2、快捷键使用
* 【ctrl】+【ALt】+【F1】/【F7】 命令行界面与图形界面切换快捷键
* 【ctrl】+【D】 等价命令 exit 退出
* 【ctrl】+ 【L】 清屏
3、文件和目录管理
1)cd 目录切换命令行
* ~ 切换到当前登录用户的主目录
* ~ 用户名 切换到指定用户的主目录
* - 代表上次所在目录
* . 代表当前目录
* .. 代表上级目录
* xx/xx 切换到指定目录
2) pwd 打印当前所在目录
3)ls 查看目录下内容
* -a 显示全部的文件,包括隐藏文件(开头为.的文件)
* -A 显示全部文件,包括隐藏文件,但不包括.与..这两个目录
* -d 仅列出目录本身,而不是目录内的文件数据
* -f ls默认会根据文件名排序,此命令不进行排序
* F 在文件或目录名后加上文件类型的指示符号,例如,* 代表可运行文件,/ 代表目录,= 代表socket文件,| 代表 FIFO 文件。
* -h 显示文件或目录大小
* -i 显示inode节点信息
* -l 使用长合适列出文件和目录信息
* -n 以UID和GID分别代替文件和用户名和群组名显示出来
* -r 将排序结果反向输出,比如,若原本文件名由小到大,反向则为由大到小
* -R 连同子目录内容一起列出来,等於将该目录下的所有文件都显示出来。
* -S 以文件容量大小排序,而不是以文件名排序。
* -t 以时间排序,而不是以文件名排序。
* --color=never/always/auto
never 表示不依据文件特性给予颜色显示。
always 表示显示颜色,ls 默认采用这种方式。
auto 表示让系统自行依据配置来判断是否给予颜色。
* -- full-time 以完整时间模式 (包含年、月、日、时、分)输出
* time=atime/ctime 输出 access 时间或改变权限属性时间(ctime),而不是内容变更时间。
注:可以一起查询 如: ls -lh
4) mkdir 创建目录
mkdir xx
mkdir -p a/b 递归创建目录(a和b目录都没创建,次ab都会创建)
mkdir -m 711 xxx 自定义目录权限(权限值后续讲解)
5) rmdir 移除空目录
rmdir xx 非空目录不允许删除
rmdir -p a/b 先删除最底层的目录
6)touch 此命令不仅可以创建文件,主要是修改文件属性
* -a 修改文件的访问时间
* -c 仅修改文件的时间参数(3 个时间参数都改变),如果文件不存在,则不建立新文件。
* -d 后面可以跟欲修订的日期,而不用当前的日期,即把文件的 atime 和 mtime 时间改为指定的时间。
* -m 只修改文件的数据修改时间
* -t 命令后面可以跟欲修订的时间,而不用目前的时间,时间书写格式为 YYMMDDhhmm
7)in
8) cp 复制文件和目录
-a:相当于 -d、-p、-r 选项的集合,这几个选项我们一一介绍;
-d:如果源文件为软链接(对硬链接无效),则复制出的目标文件也为软链接;
-i:询问,如果目标文件已经存在,则会询问是否覆盖;
-l:把目标文件建立为源文件的硬链接文件,而不是复制源文件;
-s:把目标文件建立为源文件的软链接文件,而不是复制源文件;
-p:复制后目标文件保留源文件的属性(包括所有者、所属组、权限和时间);
-r:递归复制,用于复制目录;
-u:若目标文件比源文件有差异,则使用该选项可以更新目标文件,此选项可用于对文件的升级和备用。
9) rm 永久性 删除文件指定文件或目录
-f:强制删除(force),和 -i 选项相反,使用 -f,系统将不再询问,而是直接删除目标文件或目录。
-i:和 -f 正好相反,在删除文件或目录之前,系统会给出提示信息,使用 -i 可以有效防止不小心删除有用的文件或目录。
-r:递归删除,主要用于删除目录,可删除指定目录及包含的所有内容,包括所有的子目录和文件。
10) mv
-f:强制覆盖,如果目标文件已经存在,则不询问,直接强制覆盖;
-i:交互移动,如果目标文件已经存在,则询问用户是否覆盖(默认选项);
-n:如果目标文件已经存在,则不会覆盖移动,而且不询问用户;
-v:显示文件或目录的移动过程;
-u:若目标文件已经存在,但两者相比,源文件更新,则会对目标文件进行升级;
4、软件安装
5、用户和用户组权限
6、 文件权限
7、
原文:https://www.cnblogs.com/Seven77yixuan/p/1089363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