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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抽象类 & 接口

时间:2019-07-12 21:15:54      阅读:108      评论:0      收藏:0      [点我收藏+]

一、抽象类

1. 抽象方法

  • 抽象方法没有方法体(只有方法签名,没有方法实现),只能由子类提供实现(即重写)
  • 抽象方法必须能被其子类重写才有意义,即private和abstract不能同时修饰某个方法
  • 类方法不能被定义成抽象方法,即static和abstract不能同时修饰某个方法
  • final修饰的方法不能被重写,因此final和abstract不能同时修饰某个方法
  • 含有抽象方法的类只能被定义成抽象类

2. 抽象类

抽象类不能被实例化(不能创建抽象类的实例),只能当作父类被其他子类继承

final修饰的类不能被继承,因此final和abstract永远不能同时使用

 

13. 抽象类 & 接口

原文:https://www.cnblogs.com/xzxl/p/111781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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