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用KE51创建利润中心时,如果不采用“参考创建”的方式,SAP默认将所有公司代码分配给此利润中心。
例如:
L100003分配了1000、1001、1002,但是需求是:L100003只需要分配1000.
解决办法:
事务码:SE38, 程序:RCOPCA60_2
将1001、1002填写在移除的公司代码清单里,然后点击执行。
执行成功。
注意执行成功后,记得用KE52点下激活。
再来看:
注意:此方法适用于利润中心未记账、未发生交易数据的情况。
参考:https://www.sapdatasheet.org/abap/tran/ke56.html
原文:https://www.cnblogs.com/whyf/p/1123738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