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链接:https://blog.csdn.net/qq_qun_247286682/article/details/6848629
第一:为方法“上锁”,防止任何继承类改变它的本来含义。设计程序时,若希望一个方法的行为在继承期间保持不变,而且不可被覆盖或改写,就可以采取这种做法。
第二:考虑到程序执行的效率,将一个方法设成final后,编译器就可以把对那个方法的所有调用都置入“嵌入”调用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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