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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ss3的三大特性:层叠 继承 优先级
是浏览器处理冲突的一个能力,如果一个属性通过两个相同选择器设置到同一个元素上,那么这个时候一个属性就会将另一个属性层叠掉
一般情况下,如果出现样式冲突,则会按照CSS书写的顺序,以最后的样式为准。
样式不冲突,不会层叠
注意:
恰当地使用继承可以简化代码,降低CSS样式的复杂性。子元素可以继承父元素的样式(text-,font-,line-这些元素开头的都可以继承,以及color属性)
继承样式的权重为0。即在嵌套结构中,不管父元素样式的权重多大,被子元素继承时,他的权重都为0,也就是说子元素定义的样式会覆盖继承来的样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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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内样式优先。应用style属性的元素,其行内样式的权重非常高,可以理解为远大于100。总之,他拥有比上面提高的选择器都大的优先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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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重相同时,CSS遵循就近原则。也就是说靠近元素的样式具有最大的优先级,或者说排在最后的样式优先级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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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SS定义了一个!important命令,该命令被赋予最大的优先级。也就是说不管权重如何以及样式位置的远近,!important都具有最大优先级。
原文:https://www.cnblogs.com/wangxue1314/p/1198462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