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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一个类而言,应该仅有一个引起它变化的原因。
软件中的对象(类、模块、函数等)应该对于扩展是开放的,对于修改是封闭的。
遵循开闭原则的重要手段是通过抽象。
所有引用基类的地方必须能透明地使用其子类的对象。
高层模块不应该依赖低层模块,两者都应该依赖其抽象
抽象不应该依赖细节
细节应该依赖抽象
类之间的依赖应该建立在最小的接口上。
一个类应该对其他对象有最少的了解。
原文:https://www.cnblogs.com/milovetingting/p/1217720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