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与员工的关系,应该是建立在利益与责任之上的完全的经济关系;即所谓的买卖关系,公司花钱雇佣员工,员工拿钱给公司办事,仅此而已。
而不是像有些公司贴的宣传画那样是团队关系,家庭关系;更有甚者甚至将该关系上升到了忠诚的高度;这已达到国民对国家的关系水准了,真是滑天下之大稽,让人笑掉大牙。
员工虽然不必对公司忠诚,但必须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履行劳动合同上的法定义务,认真完成公司交代的工作,分内的事,一点也马虎不得;公司也有权对员工的绩效进行考核,对员工的工作过程进行监督。
当然,公司也有权利用自身的资源对员工进行忽悠,从而降低雇佣的成本,所以尽管公司宣传的内容不合理,其手段和形式还是合理的;当然,员工也有权对宣传的内容笑掉大牙【背地里】,甚至可以利用这些讨得老板的欢心,从而为自己牟利。【这就是现实中劳资双方的博弈态势】
公司是老板的事业,老板有权把它当成自己的家庭,悉心呵护;但是对于员工不是,公司对于员工只是一种赖以为生的手段罢了,仅此而已。而且随着社会的流动性不断增大,员工往往比公司更加长寿,在一家公司干到退休,对80/90后一代人来说,已经不现实了,而且,养老保险也越来越靠不住了;当代一个员工可能在5年之内,就会连续更换多家公司就职,甚至从劳方转型成资方,自己创业。
对于年轻的比较天真的员工,需要做到彻底无视公司走廊里的宣传画;对于公司方面,也可以把那些听信了忽悠的弱智员工彻底的压榨,压榨成肉干;谁让他们一点批判性思维都没有,给点阳光就灿烂,真把公司当自己家了?这种思维懒惰的员工,盲信宣传,活该悲催,被老板征收‘智商税’,去地狱里领受996的‘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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