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闭原则
开闭原则是面向对象的可复用设计的第一块基石,它是最重要的面向对象设计原则。开闭原 则由Bertrand Meyer于1988年提出的,
其定义如下:开闭原则(Open-Closed Principle, OCP):一个软件实体应当对扩展开放,对修改关闭。开闭原则中“开”,是指对于组件功能的扩展是开放的,是允许对其进行功能扩展的;开闭原则中“闭”,是指对于原有代码的修改是封闭的,即不应该修改原
有的代码。 在开闭原则的定义中,软件实体可以指一个软件模块、一个由多个类组成的局部结构或一个 独立的类。
开闭原则的好处
开闭原则是一个最基本的原则,另外五个原则都是开闭原则的具体形态,是指导设计的工具和方法,而开闭原则才是精神领袖.
如何使用开闭原则
抽象约束
抽象是对一组事物的通用描述,没有具体的实现,也就表示它可以有非常多的可能性,可以跟随需求的变化而变化。因此,通过接口或抽象类可以约束一组可能变化的行为,并且能够实现对扩展开放,其包含三层含义:
元数据: 用来描述环境和数据的数据,通俗的说就是配置参数.
通过扩展一个子类,修改配置文件,完成了业务的变化,也是框架的好处。
在一个团队中,建立项目章程是非常重要的,因为章程是所有人员都必须遵守的约定,对项目来说,约定优于配置。这比通过接口或抽象类进行约束效率更高,而扩展性一点也没有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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