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想对Javascript再次做一些总结,正好最近自己写了一个小型Js
UI库,总结了一下Js的继承机制,在网上也看了一些前辈们博客里的总结,感觉分析不是特别全面。这里仅仅是把自己的学习体会拿出来分享一下,希望对大家学习Javascript有所帮助。
Javascript本身是从Perl语言的语法演变而来的,本质上是脚本语言,随着版本的更新逐渐加入的对面向对象的模拟。我认为Js的面向对象模拟总体上做得还是不错的,因为我们不能盲从任何一种理念,不能纯粹的为了OOP而OOP,我们需要抓住的是面向对象的好处到底是什么?为了这些优点去OOP,才是最明智的选择,所以说Js做得还不错。
Js的继承在很多书里面细致的分了很多种类型和实现方式,大体上就是两种:对象冒充、原型方式。这两种方式各有优点和缺陷,这里我先列举出来,再从底层分析区别:
(一)对象冒充
关于Call方法,官方解释:调用一个对象的一个方法,以另一个对象替换当前对象。
call (thisOb,arg1, arg2…)
这也是一种对象冒充的继承,其实在call方法调用的时候发生的事情也是上下文环境变量this的替换,在myRect函数体中this肯定是指向类
myRect对象的实例了,然而用这个this作为上下文环境变量调用名字叫Rect方法,即类Rect的构造函数。于是此时调用Rect时候对this
的赋值属性和方法都实际上是对一个myRect的对象进行。所以说尽管call和apply并不是仅仅为了继承而新增的方法,但用它们可以模拟继承。
对象冒充继承就是这么一回事,它可以实现多重继承,只要重复做这一套赋值的流程就可以了。不过目前真正大规模使用得并不多,为什么呢?因为它有一个明显的性能缺陷,这就要说道OO的概念了,我们说对象是成员+成员方法的集合,构造对象实例的时候,这些实例只需要拥有各自的成员变量就可以了,成员方法只是一段对变量操作的可执行文本区域而已,这段区域不用为每个实例而复制一份,所有的实例都可以共享。现在回到Js利用对象冒充模拟的继承里,所有的成员方法都是针对this而创建的,也就是所所有的实例都会拥有一份成员方法的副本,这是对内存资源的一种极度浪费。其它的缺陷比如说对象冒充无法继承
prototype域的变量和方法就不用提了,笔者认为前一个致命缺陷就已经足够。不过,我们还是需要理解它,特别是父类的属性和方法是如何继承下来的原理,对于理解Js继承很重要。
(二)原型方式
第二种继承方式是原型方式,所谓原型方式的继承,是指利用了prototype或者说以某种方式覆盖了prototype,从而达到属性方法复制的目的。其实现方式有很多中,可能不同框架多少会有一点区别,但是我们把握住原理,就不会有任何不理解的地方了。看一个例子(某一种实现):
关键是对最后一句Student原型属性赋值为Person类构造的对象,这里笔者解释一下父类的属性和方法是如何copy到子类上的。Js对象在读取某个对象属性的时候,总是先查看自身域的属性列表,如果有就返回否则去读取prototype域(每个对象共享构造对象的类的prototype域所有属性和方法),如果找到就返回,由于prototype可以指向别的对象,所以Js解释器会递归的去查找prototype域指向对象的prototype
域,直到prototype为本身,查找变成了一种循环,就停止,此时还没找到就成undefined了。
这样看来,最后一句发生的效果就是将父类所有属性和方法连接到子类的prototype域上,这样子类就继承了父类所有的属性和方法,包括name、
sayGoodbye和sayHello。这里与其把最后一句看成一种赋值,不如理解成一种指向关系更好一点。这种原型继承的缺陷也相当明显,就是继承时父类的构造函数时不能带参数,因为对子类prototype域的修改是在声明子类对象之后才能进行,用子类构造函数的参数去初始化父类属性是无法实现的,如下所示:
总结就是利用对象冒充机制的call方法把父类的属性给抓取下来,而成员方法尽量写进被所有对象实例共享的prototype域中,以防止方法副本重复创建。然后子类继承父类prototype域来抓取下来所有的方法。如想彻底理清这些调用链的关系,推荐大家多关注Js中prototype的
constructor和对象的constructor属性,这里就不多说了。
原文:http://www.cnblogs.com/sunrise/p/355596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