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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函数

时间:2021-06-24 22:49:04      阅读:306      评论:0      收藏:0      [点我收藏+]

一. 反函数的定义

设 技术分享图片 为数集,技术分享图片 为双射,则对每个 技术分享图片 都有唯一确定的 技术分享图片 满足 技术分享图片 (即这样与之对应)。按照映射的定义,这就定义了一个映射(记为) 技术分享图片 ,称为是 技术分享图片 的反函数,其表达形式为 技术分享图片 。

注1:定义反函数的前提是,原函数是双射(一对一)。同济版高数中,反函数的定义是“设 技术分享图片 为单射,......”因为是到 技术分享图片 那肯定是满射,所以也等同于要求是双射。

另外,关于反函数的双射要求

定义中要求的双射,就是一对一,左边右边都没有多余的没用上的点。

因为这样的定义,最简洁,也足够应付各种反函数的应用场景。

其实,扩展到一对一,左边或右边有多余的没用上的点,虽然也没有矛盾之处,但既然它们是多余的没有用上的,从数学追求简洁的角度,干脆不带着它们就好了。

这在函数定义时,也是一样的道理。对每一个x属于D,就是把D中元都用上,不用的多余的点也没有必要带着它们。

注2:定义域和值域发生互换:原函数的值域是反函数的定义域,原函数的定义域是反函数的值域。

注3:从几何图形来看,原函数与反函数的曲线关于直线 技术分享图片 是对称的。

注4:关系式 技术分享图片 成立,即二者的复合是恒等映射: 技术分享图片 。应用(一种常用变形): 技术分享图片 .

二. 反函数存在性的判别

函数(映射)允许“多对一”,如 技术分享图片 ,但不允许“一对多”。这实际上可以用

竖直线检验:任何一条竖直直线与函数曲线至多有一个交点。

例如, 技术分享图片 ,移动竖直直线都只有一个交点:

技术分享图片

对于一个函数,再考虑其是否有反函数,只需要再保证”不能多对一“即可。这可以用:

水平线检验:任何一条水平直线与函数曲线至多有一个交点。

注意,函数是否存在反函数与所考察的区间是有关系的,例如, 技术分享图片 在整个 技术分享图片 上来看,是不满足水平线检验的:

技术分享图片

但是,如果只考虑 技术分享图片 或者 技术分享图片 ,就满足水平线检验,就存在反函数了。

类似的,还有三角函数,比如 技术分享图片 ,在多个周期内,显然是不满足水平线检验的,但在一个单调周期内,如 技术分享图片 是满足水平线检验的,因此 技术分享图片 在 技术分享图片 上有反函数, 技术分享图片

那么,在 技术分享图片 也是有反函数的,这么多单调周期都可以选择,但当然是选更简单的包含原点周期更好。

技术分享图片sin(x)选择的是[-π/2, π/2]单调周期

技术分享图片cos(x)选择的是[0, π]单调周期

技术分享图片tan(x)选择的是[-π/2, π/2]单调周期

可见,三角函数的反函数一般是选择包含原点或从原点开始的单调周期。

三. 求反函数的一般步骤

(1) 检验函数是否为双射,或者做水平线检验,确定反函数存在性;表示原函数的定义域,注意,可能需要限制在部分单调区间。

(2) 根据 技术分享图片 反解出 技术分享图片 , 注意从求解过程的一些限制(如分母不为 技术分享图片 , 根号下大于等于 技术分享图片 等)得到反函数的定义域。

(3) 换表示,即交换 技术分享图片 和 技术分享图片 ,得到最终的反函数。

注:反函数一般是在原函数的单调区间才存在的,也可以借助函数图形、函数单调性、定义域与值域是互换关系,来得到反函数的定义域加以验证。

例1 设技术分享图片 , 求反函数 技术分享图片 .

解:(1) 画出函数图形,做水平线检验:

技术分享图片

至多有一个交点,故存在反函数。

(2) 原函数是 技术分享图片 ,

注意开根号是 技术分享图片 ,故有 技术分享图片

解出 技术分享图片 :

技术分享图片

技术分享图片

(3) 换表示,得到反函数为:

技术分享图片

最后再绘制原函数与反函数的图像看看,

技术分享图片

注:绘制原函数与反函数图形时有一个技巧,比如上例,通过绘制两个参数方程函数来实现:

技术分享图片 , 技术分享图片 , 技术分享图片

Geogebra绘图命令:

曲线((t, sqrt(t + 3)), t, -3, 10)
曲线((sqrt(t + 3), t), t, -3, 10)
x

例2 设 技术分享图片 , 求反函数 技术分享图片 .

解:(1) 画出函数图形,满足水平线检验:

技术分享图片

故存在反函数。

(2) 原函数是 技术分享图片 ,

解出 技术分享图片 :

技术分享图片

技术分享图片

注意,作为根号部分,应有 技术分享图片 ,可推得 技术分享图片

又分母不能为 技术分享图片 ,故 技术分享图片 , 从而 技术分享图片

继续求解 技术分享图片 :

技术分享图片

(3) 换表示,得到反函数:

技术分享图片

最后再绘制原函数与反函数的图像看看,

技术分享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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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关于反函数,有同学还是没绕明白

其实真正理解了,就不会绕了。

函数的三要素有:定义域,对应法则,值域。前两个是根本,他俩决定了值域。

函数本质上是,数集与数集的(非一对多的)对应关系,其表达式用哪个符号表示并不重要,重要的定义域和对应法则所决定的这种对应关系。

为了简单,把反函数定义限制为首先得是双射(一对一的)。

原函数 技术分享图片 ,反函数就是 技术分享图片 ,且保持对应关系不变。

举个例子, 技术分享图片

原函数 技术分享图片 ,对应法则表达形式为

技术分享图片

按标准步骤求,或者直接取反对应关系(因为简单能直接看出来),

反函数 技术分享图片 ,对应法则表达形式为

技术分享图片

以上是正确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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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个同学说了,上面原函数 技术分享图片 的反函数,不能交换一下是 技术分享图片 吗?(正着 技术分享图片 是 技术分享图片 的 技术分享图片 倍,反过来 技术分享图片 是 技术分享图片 的 技术分享图片 倍)

咱们来看看,为什么不对。

首先只说表达式,不说定义域,这不完整(他的困扰和没绕明白,恰恰就是不说定义域造成的)。

(1) 假如说,你这个反函数是

技术分享图片

显然不对,因为这个函数把, 技术分享图片 对应到 技术分享图片 , 技术分享图片 对应到 技术分享图片 , 技术分享图片 对应到 技术分享图片 ,根本就回不去 技术分享图片 了。

(2) 假如说,你这个反函数是

技术分享图片

你这不就是原来的原函数,换了个名字吗?(定义域相同,对应法则相同)它还是原函数。

反函数

原文:https://www.cnblogs.com/lucas-liang/p/149272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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