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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沙越秀滨海悦城的土地使用权问题

时间:2015-03-11 02:28:15      阅读:2580      评论:0      收藏:0      [点我收藏+]

年后去南沙看房子,其中也看了越秀滨海悦城。越秀滨海悦城给人总体的整体感觉还是不错的,走路到金州地铁站只需10多分钟,近蕉门河,对面是还万达广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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仔细查看越秀滨海悦城的土地使用权,发现这块地的拿地时间是2000年,意味则现在只有55年的土地使用权。在我国法律规定中,“土地使用权”’与“房屋产权”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是:居住用地70年,70年土地使用期满后,土地收归国有,地上建筑物仍然属于业主所有,就是70年产权。如果再次申请土地使用权,则应该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补缴土地出让金。 如果当时低价是10000元,那么100个方就是100万,这等于是重新买了个房子。好纠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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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沙越秀滨海悦城的土地使用权问题

原文:http://zhoujianboy.iteye.com/blog/21909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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